近日,一對中國老人攜孫兒入境美國時,因未攜帶孫兒父母出具的授權書,被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盤查多時才準許入境。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強烈建議,如兒童(18歲以下)未與父母雙方,而是與父母中的一方、或其他親友、或旅行團等一起入境,攜帶其旅行的成年人應準備一份該兒童父母一方或雙方的授權書備查。授權書最好為英文,并經過公證,內容應包括:未成年人姓名、父母為何未隨行、父母聯系方式等信息。據介紹,此舉是為了防止兒童綁架案的發生。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特意提醒,父母之外的人攜帶兒童入境美時,如不能應其官員的要求出示上述授權書,可能會被扣留,直到查清情況。